今年的两会
我校1994级英语专业校友
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
董事总经理徐珏慧
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出席
发出海大人的声音
让我们看看徐珏慧代表
都提了哪些议案和建议吧!
徐珏慧:要让邮轮安全有“法”可依
邮轮旅游在国内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,国际主要邮轮公司纷纷进入中国市场,为中国消费者带来丰富的产品选择。全国人大代表、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珏慧认为,应该考虑邮轮安全相关内容的立法,以便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,让邮轮产业发展更健康、更安全。
“自2006年以来,邮轮产业在中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。2018年,国内13个邮轮港共接待邮轮969艘次,邮轮出入境旅客合计490.7万人次。中国已成亚洲最大、全球第二大邮轮客源国市场。”徐珏慧说,邮轮产业进入中国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,近年来涉及邮轮的案(事)件发生也呈增长态势。以上海邮轮港为例,自2015年至2018年7月,共发生游客群体性滞留事件23起,共发生游客非正常死亡事件19起,游客失踪事件2起。由于案(事)件多发于邮轮航行期间,证据保全难度大,邮轮靠泊时间短,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间难以保证。
徐珏慧介绍,国际法上,邮轮主要受《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》、《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》、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等调整。但我国现行的民法总则、合同法、侵权法、海安法、海商法和旅游法等法律均无直接涉及邮轮的相关条款,在邮轮安全监管方面也同样无法律规定,这就导致外籍邮轮在我国领海内从事航行、停泊和作业以及其他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活动时,处于“无法可依”的尴尬局面。
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外国籍船舶安全检查程序》等多部国内法规对外籍货轮安全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,而邮轮安全监管标准在我国较少,且大多参照货轮标准执行,几乎没有专门针对邮轮的标准,在监管中存在空白区域。
“其实邮轮更需要标准。货轮以货为主,船员人数只有二三十人,安全监管的难度远小于邮轮。而邮轮载客量巨大,一个艘次动辄四五千乘客,且在中国运营的外籍邮轮,乘客基本都是中国人,安全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。”徐珏慧说,本次两会,她带来了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中增加邮轮安全相关内容的议案,希望邮轮安全能尽快有法可依。
来源:经济日报
编辑:尹伽迪